一、项目编号:ZZ******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元南街16号902室
2,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餐饮服务
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执行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嘉敏(采购人代表)、陈念、葛泰、何丽红、吴真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按下列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的(收费基准金额按项目预算260万元计算):1.中标金额(100万元或以下),招标收费费率1.5%; 2.中标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8%; 3.中标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45%;4.中标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0.25%; (2)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4)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7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通过
47.60
40.00
87.60
46.80
86.80
2
45.40
85.40
3
45.20
85.20
4
43.20
83.20
5
39.40
79.40
6
42.40
33.00
75.40
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司法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方式:******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601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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