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医院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1.1采购包1:生活用品(不包含桶装饮用水)详见附表包1; 1.2采购包2:办公用品(不包含办公用纸、色带、墨盒、硒鼓等电脑周边耗材)详见附表包2; 2.项目编号: 2.1生活用品:HW-CW-CW-****** 2.2办公用品:HW-CW-CW-****** ******医院 4.预算金额: 4.1生活用品预算金额:140000元 4.2办公用品预算金额:110000元 办公用品不包含办公用纸、色带、墨盒、硒鼓等电脑周边耗材******医院实际数量计算,即以实际供应数量与中标品种单价的乘积为实际结算价) 5.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预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时(生活用品预算金额:人民币 140000 元;办公用品预算金额:人民币 110000 元;),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 6.在本公告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均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的参数要求,并承诺若中选可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执行(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供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每月按采购人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的方式结算。 2.每月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验收合格之后,成交供应商凭双方确认的送货单与所供货物等额的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款项。 3.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款项发票申请资料且核对无误后,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核对无误当天算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四、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报价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报价人根据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的最高单价限价填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不能为负数,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结算公式:结算价格=最高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3.报价人应报出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费、配送费、运输费、验收费、仓储费、质保及售后服务费、市场价格波动等引起的费用、保险费、加工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为全包价,不得在成交报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成交的下浮率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4.如报价人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成交下浮率),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5.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项目参与报价,也可两个项目同时参与报价。 6.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分开报价(详见附表包1、包2); 7.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参与项目报价时所需资料: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资格声明函 5.投标承诺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8.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方案); 9.招标报价单,本项目分 2个报价项目,报价时需注明(如******医院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六、提交方式 以上资料(招标文件格式附模版)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递交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兆隆路1号之二******医院行政楼三楼总务科。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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