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购买第三方无人机航测服务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安局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安局购买第三方无人机航测服务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011-0101
2.项目内容:对曲靖市管辖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10个县(市、区)实施无人机航测,航测面积约1500平方公里,对无人机航测数据解译分析,监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
3.预算金额:¥4200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4.服务期限: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航测任务,5月31日前提交成果资料。
5.服务地点:曲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禁毒办的要求及标准,达到采购人的服务目的和要求;
7.验收标准:符合《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国内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非法种植罂粟工作规程》的要求。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1日,每******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9.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30~15:00时。
10.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7******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公安局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
联 系 人:李柱宝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 系 人:樊利华
电 话: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