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SJY2025C030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新安“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新安老人活动中心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中介预算价、中介预算文件
更正原因:本项目原提供的中介预算调整修改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项目中介预算价为675132.55元,参照中建通【2013】170号文,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中介预算价下浮6%,即675132.55*(1-6%)=634624.60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价为50528.18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且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下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现更正为:
“项目中介预算价为707329.10元,参照中建通【2013】170号文,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中介预算价下浮6%,即707329.10*(1-6%)=664889.35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下限价为52038.15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且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下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原磋商文件中“报价警戒值:587365.32元(参照中建通【2013】170号文,以中介预算价675132.55元下浮13%)。报价低于警戒值的,报价人须主动在响应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则必须附上主材、辅材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且该供货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获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报价人须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将有权认定该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对不合理报价磋商小组将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现更正为:
“报价警戒值:615376.32元(参照中建通【2013】170号文,以中介预算价707329.10元下浮13%)。报价低于警戒值的,报价人须主动在响应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则必须附上主材、辅材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且该供货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获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报价人须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将有权认定该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对不合理报价磋商小组将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中山市新安路与东苑南路交叉口南1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濠头村恒景楼5楼502
联系方式:0760-******
******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