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函
各潜在报价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25年板芙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S2025ZC005)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板芙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S2025ZC005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8,950.00元(大写:陆拾伍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项目内容:2025年板芙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 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投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网(******/)等相关媒体下载磋商文件;
-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下午15:0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报价人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报价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不符合报价人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
7.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下午17:30******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过来报名前请电话预约。
七、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下午15:00。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九、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7日下午15:00。
十、磋商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十一、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磋商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十二、联系事项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